选自《透视中国》,涵石,思宇,2009年10月21日
台湾独立运动(台独)是指在基于国民主权原则及台湾全体住民公民投票选择决定的条件下,建立主权独立国家台湾共和国的政治运动。
两蒋统治时代(1945年–1988年),特别是以1970年成立于美国纽约的台湾独立联盟,70年代发韧于台湾本岛的党外运动,以及之后的民主进步党作为关键性的指标团体,其抗争的主要对象是由两蒋领导的国民党政权。
台湾民主化后(1988年),由于民主化的进展,也由于台湾人和外省人的逐渐融合,这个阶段的台独运动,其主要的抗争对象在相当程度上转化为海峡对岸的中国共产党政权,除了传统主张台湾独立的社会团体以外,也有许多人认为自民进党取得执政权后的中华民国政府倾向台独。
台独运动兴起的根本原因是国民政府在1953年起实施的耕者有其田政策,台独运动的原貌实际上是因国民政府土地改革政策而没落的台湾地主子弟的反抗运动。在 政府实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后,因此而没落的台湾地主子弟,分别远走日本,美国,并在日美发动反国民党,反共反中国�的两反运动,此一反抗运动后来进一步与 台湾本土中小企业结合而壮大,而这些中小企业主,许多也是由地主转型,同样因土改政策对国民党政府感到不满。
1986年9月28日民主进步党成立,并在基本纲领–我们的主张,开宗明义论述: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而此一基本纲领上的论述常被称为台独党纲。虽然民进党党纲第一款末了附加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的条件,民进党基本主张仍是主张台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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