霏雪, 07-20-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 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而近期陈光诚事件的曝光,却动摇了国民对人权保障的信心。为何一个中国的合法公民在人权受侵 犯的时候,需要靠联合国的帮助才能解决?在“公平正义没有国界”这八个字里又究竟蕴含了多少信息?
公民是构成一个国家的主体,而 人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力,当这个最基本的权力受到威胁时,国民对人权保障的信心,对法律法规的信赖都将动摇。陈光诚的维权运动,是合法的、正义的, 并且受法律保护的。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对 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而陈光诚的入狱、非法软禁、遭受迫害,却完全违背了此项规 定,在公民的身心自由、人格尊严、通讯自由和住宅安全都被侵犯的情况下,法律却没有起到有效保护的作用,何以让国民信赖。人们质疑中国法律的力度与对人权 的保障,是无可非议的。
当人权受到侵犯却无法从国内的 法律及政府获取帮助时,联合国宪章保障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与遵守,让处在绝境的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联合国,作为一个统一的世界性综合性 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它承担着促 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合作的作用。所以,陈光诚向联合国求救是合法、合理的。换个方向思考,不到万不得 已,有人会舍弃近水而取远水来救火吗?只有当正义无法声张、公平无法保证、生命安全无法保障,而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其幕后的腐败依然残害甚至侵蚀整个 社会,这个时候,人们才不得已而求助于联合国。公平正义没有国界,是既褒又贬的一句话。
中国人的人权,要得到有效并且 完善的保障,还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国民在人权受侵犯时无计可施而求助于联合国,是中国人权保障不完善、效率低的表现。这从一 定程度上将会导致国民对人权保障信心的减少,然而也将促进中国人权进一步的发展。从陈光诚事件的影响来看,保障和维护人权的意识在国民心中是有一定提升 的。然而意识的提升到实践中的发展,再到有效的完善,是一段很长的过程。全民维权意识的提升,是完善人权保障的基础,重心在于国家要加以重视,全面保障维 护人权,加大法律力度,严以执法、惩治腐败。而不应在于整个事件对个人职权、地位的威胁,对国家形象的影响。
今天,人权既然被列入我国宪法中,国民便享有此项公民所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力。现实人权保障的不完善也只是为发展敲响警钟,促使或加快发展的进程。这将是中国保障制度的完善,也将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

建议删除此文。说众人都明白或者都在说的道理意义不大,或者不会精彩。
《当代文集 2013》 审核修改建议(结构)
一:标题和主题不符合。主题陈述内容应为中国人的人权是什么样的?从原主题中难以获取此信息。
二:根据文章结构与内容,第二段中应该陈述本文相对应的实例依据。其次,二三段的主题句不够简洁与准确。
三:主体部分三段不顺畅,尤其是三四段直接的延伸过渡问题。
四:尾段总结句不准确。